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国资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我们对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问:《办法》有哪些调整?
答:《办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新增需求响应章节。需求响应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激发需求侧资源活力的重要手段。《办法》明确推动各地培育需求侧资源,积极鼓励多元化经营主体参与需求响应,构建需求响应资源库。基于电力市场建设进展与地方实践,引导和推动需求响应与电力市场协同衔接,支撑需求响应规模化发展。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二是拓宽绿色发展内容。坚持节约优先,促进电力用户能效提升。进一步推动绿色用电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衔接,鼓励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重。聚焦重点领域,科学推动电能替代,完善电能替代项目支持措施,稳步推进终端电气化水平提升。
三是强化电力安全底线思维。明确需求响应与有序用电的边界,优先采取需求响应等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平衡时,再执行有序用电,着重强调要依法依规实施有序用电。
四是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云大物移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进电力消费智能化,实现电力利用效率的提升与电力利用方式的变革。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包括总则、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保障措施、附则等9章5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实施主体等内容。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第二章节约用电。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分业施策、分类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节电降碳。
第三章需求响应。明确需求响应能力建设目标,强调加快构建需求响应资源库,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常态化运行。
第四章电能替代。拓展电能替代广度和深度,强化通过市场化、智能化等手段,探索推动电能替代新模式、新业态。
第五章绿色用电。强化绿电消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推进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
第六章智能用电。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用电技术融合应用,创新用电管理模式,培育电能服务新业态。
第七章有序用电。规范有序用电管理,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第八章保障措施。从完善法律规章、强化统筹规划、健全标准体系、优化激励政策、重视科技创新、夯实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提供保障。
第九章附则。明确相关名词的定义,以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