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集体林是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委员介绍。
广西、广东、福建、浙江、贵州等5省(区)是全国重要的南方集体林区,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固碳增汇潜力巨大。但由于政策机制不够健全,南方集体林区的林地和林木难以满足现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要求。
一是造林碳汇项目开发极为有限。生态环境部发布的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其项目实施必须是至少3年为不符合森林定义的规划造林地。南方集体林区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一般灌木林地较少,除了极度干旱、不适合林木生长的地区外,绝大部分林地均已成林并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采伐后一般当年或翌年就更新造林,几乎没有符合方法学条件的林地。
二是森林经营碳汇尚未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5省(区)有4.44亿亩中幼龄林,通过中幼龄林抚育、林分改造等经营措施提质增汇潜力巨大。但是,目前新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尚未公布,森林经营碳汇无法开发上市交易。
三是木质林产品碳汇价值缺乏转化途径。南方集体林区是国家储备林建设的主阵地和重要木材生产基地。国家储备林项目周期长、范围广、面积大,固碳潜力充足。
木竹材可将其吸收的碳较长时期固定于木质林产品,具有显著储碳、降碳和减碳等功能。目前社会各界对木竹林产品碳汇价值普遍认识不足,缺乏科学计量的碳汇方法学,不能有效转化。
蔡中平建议,结合南方集体林区实际,加快建立完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将森林经营碳汇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在方法学适用条件上,充分考虑南方集体林区速生丰产林等经营特点,合理设置项目土地、经营活动、计入期等适用条件,简化或免于额外性论证,推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
完善建立木竹林产品碳汇方法学,加强木质林产品碳汇计量和方法学研究,将木质林产品的减排量和碳汇贡献纳入排放权市场,推动和加快木质林产品碳交易,助推木质林产品产业发展,带动森林碳汇能力提升。
完善建立人工林可持续经营机制,加大对南方集体林区人工林经营的中央财政投入力度,细化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有关科学经营要求,进一步加大营造混交林的法律保障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培育大径材等科学营林技术等,充分发挥森林固碳增汇潜力。
转自:中国绿色时报